停 机 服务指南:
1、登记后24小时内停话;
2、如您办理的是停机保号业务,自停机到复机期间收取停机保号费,收费标准按3个月为一个收费单位,每收费单位收取15元;
3、如您办理的是自办拆机停话业务,办手续时首次结清的是上月20日以前的话费,并请预存上月21日至停话时的话费,隔月后请您持机主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到市内各营业厅办理拆机手续,预存的话费多退少补。
4、办理跨局迁移业务时,电话号码将改变,如您已在邮局或银行开户,请持机主身份证、存折到原开户行办理原号注销及新号登记手续。
停 机[ 资 费 ]
1、如您办理的是停机保号业务,自停机到复机期间收取停机保号费,收费标准按3个月为一个收费单位,每收费单位收取15元;
2、如您办理的是自办拆机停话业务,办手续时首次结清的是上月20日以前的话费,并请预存上月21日至停话时的话费,隔月后请您持机主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到市内各营业厅办理拆机手续,预存的话费多退少补。
3、因欠费拆机的用户,办理恢复新装手续,保留原号码,必须符合下面2个条件:①结清所欠话费;②必须在拆机报竣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,到各市话业务窗口办理恢复新装手续,收取工料费100元,手续费20元,超过三个月的则按新装电话处理。
停 机[ 办 理 方 法]
1、填写本地电话业务变更登记表,盖相关单位公章。
2、办理私人电话暂停、复通要带机主身份证原件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3、到各网通营业处办理手续。
咨询电话:189 96180
|